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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醒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限期进行年报信息公示的通告(第二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6 11:21:00    

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对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年报信息公示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各类企业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经核查,截止2025年7月15日仍有靖远有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44户企业连续2年未进行年报信息公示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及时申请信用修复。现对上述未公示年报信息的企业再次进行提醒催告。

如果在2025年7月31日前仍未公示年报信息且未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的,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营业执照吊销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受到多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若不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请尽快到靖远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通告

附件:靖远县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名单「链接」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来 源: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