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3 06:06: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董加固
记者8月22日获悉,近日,泉州市对2023年出台的《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进行修订,制定出台《泉州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三项精准扶持政策,更加突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强化孵化培育、支持培育辅导,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助力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包括鼓励积极申报、强化孵化培育、支持培育辅导等3条扶持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对政策出台后,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县(市、区)配套奖励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奖补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取消了过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需要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门槛限制,并将复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标准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显著提高了政策的普惠性和激励力度。
《若干措施》鼓励孵化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培育1家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运营单位5万元,进一步调动孵化载体培育科技企业的积极性,构建良性创新生态。
此外,为提升企业申报认定质量,《若干措施》还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辅导机构开展申报诊断辅导和培训,提高企业申报质量,对当年度组织辅导申报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每达到200家给予辅导机构6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编辑:孙萌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