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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中院发布20条实施意见发挥执行工作职能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0:03:00    

奋楫扬帆正当时,创新潮涌启新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法院“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动佳木斯法院各项工作实现创新性发展,即日起,佳木斯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走前列、创样板、谱新篇】专栏,本专栏将聚焦佳木斯两级法院在创新实践中的“破冰之举”“突围之策”,全景呈现机制优化、技术赋能、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充分展现佳木斯法院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奋进姿态。我们将以创新为笔,以实干为墨。期待与您一同见证:审判质效的“争先进位”、司法为民的“暖心答卷”、改革攻坚的“硬核成果”!让我们携手,以“走前列”的雄心、“创样板”的锐气、“谱新篇”的担当,共同书写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佳木斯答卷”!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佳木斯中院执行局根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并结合佳木斯地域特色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从总体要求、依法高效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执行工作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八个方面提出20条实施意见。《意见》针对民营企业特点,推行“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柔性执行措施,避免“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经营。通过科技赋能,构建统一的执行信息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提高执行效率。积极构建多元协同,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联动,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风险预警和法律支持等方面工作。

    《意见》还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在助力对俄贸易企业发展、赋能文旅产业提质升级、构建边贸法治服务生态圈等方面,通过“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推动民营经济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

    据悉,佳木斯中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调查被执行企业经营状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采取暂缓适用强制措施、“活封”“活扣”等方式,帮助被执行企业筹集经营资金,允许被执行企业继续使用和经营被查封、扣押机械设备,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最终促成双方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针对200余万元执行标的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企业从经营收益中分期偿还欠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黑龙江法院

编辑: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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