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07:00:00
来源:福建日报
全国公立医疗机构于3月31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资金的清退工作。
门诊预交金制度是时代的产物,曾经发挥了一定作用。在医疗领域尚未实现信息化的年代,看病缴费只能到窗口排队,门诊预交金制度可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其等候时间。以往医疗保障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时,自费看病的人较多,会发生医疗欠费问题,有时还出现恶意逃费等现象,导致一些医院面临多年积欠难以追回的困境,门诊预交金制度也让这一问题有所缓解。
现在情势发生了很大改变。基本医保参保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医保报销比例持续提升,患者自付压力已很小,出于无奈而欠费问题也很少发生。医保部门掌握着参保者信息,若有人故意欠费不还,下次看病报销就会受到影响。如此,患者故意拖欠治疗费用的可能性显著降低。在此背景下,门诊预交金发挥的作用已微乎其微,这道“先掏钱”的门槛确实该撤了。而且,现在若不取消门诊预交金,其弊端还会日益显现。比如,预交金不仅额外增加了患者的垫支负担,还会让患者感到医疗机构对自己缺乏信任。
值得一提的是,要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保持取消门诊预交金的初衷——便民惠民。比如有老年患者不懂通过手机支付等方式付费,想让家属先预交一部分门诊费用以免去后续的缴费之烦,这种需求是应该满足的。事实上,目前已有多家医院明确,在患者自愿且有必要的前提下,可以保留门诊预交金充值模式,这正是医疗服务从“管理便利”向“患者便利”转变的体现。
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是医疗惠民的新一步,后续还要持续扩大便民利民的范围。比如,新的预交金制度只是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保留预交金制度,势必降低其竞争力,积极跟进是明智之举。又如,与门诊预交金相比,住院预交金的数额更大,是否可以考虑在合适的时机和条件下取消这一制度?此外,“信用就医”已在多地试点并取得了积极进展,总结出不少好经验。在征信机制的约束之下,不仅取消和规范预交金的时机已成熟,医疗机构施行“先看病后缴费”等举措的顾虑也大大降低,是否考虑择机大范围推行这一惠民举措?
医疗改革的每一步小调整,关涉的都是普通人面对疾病时多一分体面、少一分狼狈的生活幸福感。只有持续扩大便民利民的范围,让医疗制度更加贴近患者需求,才能真正让医疗服务更加温暖、更加人性化,为全民健康保驾护航。